lunes, 8 de mayo de 2017

Fw:企业适用《劳动法》若干难点问题

您好:

  2012年,全国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40.3万件;
劳动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7.6万户,对213.1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;

  2013年,全国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49.7万件;
劳动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2万户,对235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。

  法律法规政策的持续出台与实施,劳动争议案件的持续递增与爆发,客观上要求
企业精打细算,要求用人单位"精细化"管理,要求企业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
争议风险防范机制,否则企业将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用工成本,无法证明劳动者
"不合格、不胜任、严重失职、严重违纪违规",无法进行合法有效的"调岗调薪、
裁员解雇"。如果用人单位依然实施"传统式、粗放式、随便式"的管理,那么用
人单位必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与赔偿责任,其管理权威也必将受到巨大的挑战与严峻的考验!

2017-5-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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